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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歧视政策

告知个人有关非歧视和无障碍要求的通知

毛伊岛卫生系统(MHS), 符合适用的联邦法规, 遵守州和地方的民权法律和法规,不得有种族歧视, color, 祖先, 国家的起源, 宗教, 年龄, 残疾, 性, 性取向, 或者婚姻状况. MHS不会因为种族而排斥他人或区别对待他们, color, 祖先, 国家的起源, 宗教, 年龄, 残疾, 性, 性取向或婚姻状况.

肉类:

  • 为残障人士提供免费的辅助及服务,方便他们与我们有效沟通, 如:
    • 合格的手语翻译
    • 其他格式的书面信息(大号字体), audio, 无障碍电子格式, 其他格式)
  • 为母语不是英语的人士提供免费的语言服务,例如:
    • 合格的口译员
    • 用其他语言写的信息
  • 如果您需要这些服务,请联系MHS的民权协调员.
  • 如果您认为MHS未能提供这些服务或以其他方式基于种族歧视, color, 祖先, 国家的起源, 宗教, 年龄, 残疾, 性, 性取向, 或者婚姻状况, 你可以向以下机构提出申诉:

    民权协调员
    毛伊岛卫生系统
    马哈拉尼街221号
    电话: 808.986.4500
    传真: 808.442.5452
    (无担保) MHS-Civil-Rights-Coordinator@kp.org

  • 你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、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出申诉. 如果您需要帮助提交申诉,MHS的民权协调员可以帮助您.

你也可以向美国司法部提出民权申诉.S.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, 民权办公室, 或者夏威夷民权委员会.